最近被一件事情弄的很头大,上周日,我收到这样一份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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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blog.cn 域名持有者: 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的规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注销”。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维护域名注册秩序,我中心特通知如下: 1、请尚未完成域名注册信息核对的域名持有者,于2010年9月30日前联系相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合格的信息证明材料。 2、因未提交合格信息证明材料而被暂停解析的,域名持有者应尽快向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信息证明材料。 您在信息证明材料提交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均可通过下述网址向相应注册服务机构进行咨询,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及时为您解决。 域名信息核验专项服务通道:http://www.cnnic.cn/html/Dir/2010/09/14/6003.htm。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
看来如果不提交信息,我的cn域名活不过9月30日了。唉,为了这个域名,今年7月份的时候我忘记续费,为了再次开通我还花了500块的大米去赎回来。 于是我立即登录我的域名提供商易名中 […]